南伞中学关于学习《“减负”工作“八不准”》的通知
各位老师:
为切实推进我校的全面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,现将《“减负”工作“八不准”》转载给你们,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,在工作中贯彻落实。
一、不准教育部门向地区、学校、班级和教师下达升学率、重点率等指标;
二、不准教育部门、学校按学生考试成绩对地区、学校、年级、班级、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分班;
三、不准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利用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教学活动;
四、不准教育部门、学校和教师违反规定随意调整课程、增减课程、挤占体育课时和侵占学生体育锻炼时间;
五、不准学校和教师违反规定向学生布置超量、超时及惩罚性作业;
六、不准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名目举行规定以外的考试;
七、不准教育部门、学校、教师以任何理由违规统一征订或变相指定学生使用教辅材料; 八、不准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校外教学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