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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减负”工作“八不准”

2009年06月02日 15:20:45 来源:教师Office 访问量:417
  南伞中学关于学习《“减负”工作“八不准”》的通知
 各位老师:
 为切实推进我校的全面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,现将《“减负”工作“八不准”》转载给你们,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,在工作中贯彻落实。
  一、不准教育部门向地区、学校、班级和教师下达升学率、重点率等指标;
  二、不准教育部门、学校按学生考试成绩对地区、学校、年级、班级、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分班;
  三、不准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利用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教学活动;
  四、不准教育部门、学校和教师违反规定随意调整课程、增减课程、挤占体育课时和侵占学生体育锻炼时间;
  五、不准学校和教师违反规定向学生布置超量、超时及惩罚性作业;
 六、不准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名目举行规定以外的考试;
  七、不准教育部门、学校、教师以任何理由违规统一征订或变相指定学生使用教辅材料;    八、不准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校外教学活动。
编辑:庄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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